瞭解加拿大稅收制度是每一個加拿大居民的實際需要,在這裡系統性的簡要介紹一些加拿大個人收入稅的知識,希望能幫助華人新移民認識加拿大稅制,作好家庭稅務籌劃。
本文為幫助新移民認識加拿大個人收入稅制度及建立守法報稅基礎之一般概述 詳細報稅因每人狀況而不同, 請找專業會計師報稅 (個人收入稅申報收費約$30 ~$200, 依複雜度而定,報稅是專業服務,有時自己報反而招致很大麻煩,本人非會計師,不能幫忙報稅, the more you know the tax, the more you save your money)
稅務主管機關:加拿大稅務局(Canada Revenue Agency, CRA)
www.cra.gc.ca
稅務法源依據:Income Tax Act
所得申報期限:每年4月30日(含)以前
採個人制申報:不分年齡及婚姻狀況皆為個人申報
[一] 個人收入稅的徵稅對像(主要徵稅對象是「稅務居民」):
「稅務居民(resident)」
所得申報範圍:全球所得
定義:在加拿大有居留關聯,或停留超過183天者。
*** 「稅務居民」,不同於「移民」,或「公民」
居留關聯(residential ties) :
>在加拿大租賃或擁有自有住所,可供停留;
>配偶(或同居人)與受扶養子女居住在加拿大;
>財務關聯:如銀行帳戶、信用卡等;
>社會關聯:如請領兒童福利金、駕照等。
「稅務居民」
>包括在外地居住但與加拿大有居住關係的人士。
>另外,一個與加拿大沒有「居住關係」的人,但卻在一年內在加拿大居住
183天或以上,也會被當作「稅務居民」,而應向加拿大報稅,
(如留學生, 短期工作人士等..)。
非稅務居民(non-resident) -- 是其全球收入不需要在加拿大申報的"特殊居民"
定義:無居留關聯且在加拿大停留少於183天者。(成為非稅務居民需要向稅局申請)
所得納稅範圍:only 加拿大來源所得 (***其全球收入不需要在加拿大申報)
需申報之所得:
>薪資、處分加拿大資產之資本利得及獎學金等。
>就源扣繳之所得: 利息、股利、租金及退休金等。
***
[ 非稅務居民 ] 常見之誤以為:
(1)以為只要離開加拿大,再也不回來了,就自動成為非稅務居民(成為非稅務居民需要申請),就不再需要向加拿大申報收入和交 稅了。
(2)認為只要不在加拿大工作,不享受加拿大福利,就是非稅務居民了,也可以不交稅。
[二] 應課稅收入: 稅務條例將「應課稅收入」分為四類:薪酬收入、生意收入、投資收入和資產增值。 應課稅收入的範圍很廣,如:薪酬收入〔包括佣金、顧客支付的小費、津貼等〕,自雇收入,老年福利金、政府及私人機構退休金、失業保險福利收入、國內外利息和股票股息收入、資產增值收入、租金收入、RRSP 提款、生意收入、講學金、學術研究基金及助學金等。
[三]稅率:
聯邦個人收入稅施行超額累進稅率,納稅人收入愈高,稅率也愈高。 每年都會調整 實際以稅局公告者為準
[2008 報稅 聯邦稅率](for 2007年 income):
15% 0 ~ $37,179 或以下
22% 高於 $37,179 至$74,358 部分
26% 高於 $74,358 至$120,888 部分
29% $120,888 以上部分
[2008 報稅BC稅率](for 2007年 income):
5.7% $0 ~ $34,398
8.65% 高於 $34,398 至$68,795 部分
11.10% 高於 $68,795 至$78,985 部分
13.00% 高於 $78,985 至$95,910 部分
14.7% $95,910 以上部分
[四] 扣稅項目和免稅項目:
1、扣 稅項目 (Deduction): 是指可以從課稅收入中扣除的金額,以減低納稅人的淨收入和應課稅收入,然後計算應繳稅款。 扣稅項目包括: * RPP供款 * 工會或專業資格會費 * 托兒服務費用, 一般由低收入配偶申報 (最高額度為賺取收入的三分之二, 七歲或以下每年不超過$7,000, 超過七歲而十五以下每年不超過$4,000). * 搬遷費用 (40km以上, 加國境內), * 投資開支 (Carrying Charges, 如貸款利息, Self-directed RRSP費用, 投資顧問費用等), * 僱員開支等。
2、免稅項目 (Tax Credit):
一般只能以最低的稅率計算來減低納稅人的應繳稅款。
免稅項目包括:
* 個人免稅額 $9,600 (line 300), 新移民須根據移民後的日子來計算免稅額。
* 配偶(含同居人)免稅額: 最高$9,600元(line 303),若配偶收入高於$9,600元,則得不到配偶免稅額。
*合格扶養人(納稅人在年度任何一點皆符合以下條件:§無配偶,或已離婚且無接受經濟上的資助者 §受扶養人為父母、祖父母、18歲以下子女、孫子女或兄弟姊妹 §與受扶養人同住 )免稅額: 最高$9,600元(line 305)
* CPP 供款免稅額,
* EI 供款免稅額,
* 殘障免稅額,
* 學費免稅額: 支付$100以上學費予專上學院,大學或政府核准的職業訓練中心。
* 教育免稅額:在政府核准教育機構修讀全日制課程,額度每月(Full Time ,Part Time 不同)。
* 醫療開支免稅額:超過淨收入3%的醫療開支部分,包括:醫生、牙醫診症費、配方藥費、私人保健計劃保險金、眼鏡、假牙、義肢、助聽器等。
* 慈善捐款免稅額 (不超過淨收入的20%) * 國家或省捐獻免稅額。
加拿大稅制中還有幾項退稅項目: GST退稅,BC省PST退稅,CCTB (俗稱「牛奶金」), 地稅(Property Tax 〕退稅等。家庭」淨收入「愈低,所獲的退稅愈多。
[五]報稅的手續和時限:
每年的1月至12月為個人報稅年度。
納稅人必須在第二年的4月30日前向稅務局遞交稅表,以稅務局收到日期或郵局蓋印為準。
加拿大執行的是「自動申報」( Self-assessed ) 報稅制度,納稅人有責任向稅務局申報所有收入,並自行計算稅款。
納稅人有責任保留財務及稅務資料六年,以備稅務局隨時要求審查
[六]新移民稅務問題: 從入境那天起成為「稅務居民」,申報入境後的全球收入。第1年報稅時,須要填報入境的日期。第2年報稅時,須要填報 "海外資產要申報表" (需填寫T1135表)
加拿大政府在1998年開始實施海外資產申報法,加拿大稅務居民在下列四種情況下, 需要填報海外資產的情況:
(1)匯總的成本價在10萬加元以上的海外資產 (2)在海外持股10%以上的附屬企業
(3)轉移或者貸款給海外信託 (4)由海外信託接受分配或者借款
海外資產申報 &T1135表詳情請看:
http://royallife.mall-4u.com/classroom-index.htm
加拿大個人所得稅申報,合理避稅可爭取最大的退稅額。報稅的本質特點遵循了多退少補的原則,按照上一年的T4工資 單,T5銀行存款收益單,以及其他的各種收入單據,按照稅法公式,計算退稅或者繳稅。家庭「淨收入」愈低,所獲的退稅愈多。
以下為應備之資料:
1. Name,Birthday,SIN
2. Present address with postal code,access code(If you have) (請注意,您的地址將用來郵寄重要文件如支票,稅務單)
3. List of old addresses from Jan. to Dec. including amount of rent and name of landlord (每個房子只有一個人可以報稅,請注意,如果您在稅務局抽查時無法提供您的房租單,可能會影響您的退稅甚至無法獲得退稅)
4. T2202 form. (學費單)
5. Phone,Email
6. T4(工資單)
7. T4A(獎學金收入證明)
8. T5(如果你有銀行的定期存款利息,那麼你應該會收到這份銀行存款利息單)
9. 當年度Bus Passes from
10.Other information slips
加 拿大的報稅制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究其根源,從根本上避免了偷稅漏稅的可能性,同時,也從一定條件上避免了腐敗和貧富差距;報稅需要社會保險號碼 (相當於台灣or 中國的身份證),報稅的同時,也記錄了個人在加拿大的失業保險,養老保險的記錄,整個社會統籌在一個具有條例的「個人檔案」之中,整個「個人檔 案」制度是電子化的管理,輸入社會保險號的同時,很容易的獲取個人的所有信息,找工作,銀行貸款,社會活動,都緊緊地約束在「個人信用」體系之中,如果破 壞了自己的信用,後果將是可怕的,以後做任何事情都會受到限制和制約。
稅務局可通過多種途徑查到你應繳稅款的精確數額,一旦發現欠稅遲早會受罰,根據違法情節嚴重性,將處以罰款甚至判刑。因此,千萬不要讓這種事發生在你身上。
在 這裡除了小孩,幾乎每個成年居民都要繳納個稅。個人所得稅實行自行申報制度,不管你的年收入是多少(沒收入也要報稅),不論是否低於起征點,在此日期之前都必須填寫稅表上交稅務局。
納稅是每個人的義務和責任,西方有句俗話:「世上有兩件事你逃不過:一件是死亡,另一件就是繳稅。」稅收是聯邦政府賴以生存的財政基礎,而個人所得稅則是全部稅收最重要的部分。
如果稅務部門懷疑你報稅有誤,就會展開稽查,查賬完畢若發現漏稅,就會給納稅人發送複審通知單(Notice of Reassessment),
要求提供進一步資料, 或補交稅款。稅務局做複審比第一次的評估要仔細得多, 很多問題都是在這個時候被查出。
如 果報稅有誤,只要填寫一份T1-ADJ表格, 將錯誤的地方改正過來,再寄給稅務局即可。如果需補繳稅款,還需交一定的滯納金。一旦你不能及時補繳稅款加滯納金,稅務局就會將案子移交司法局處理,對逃 稅者處以50%∼200%的罰款,重者判處兩年監禁。如果稅務局向法庭提出起訴,納稅者則會被處以1倍∼2倍的罰款,最高可判5年監禁。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Income Tax Act)及商品稅法(Excise Tax Act),犯重大過失(gross negligence)者需繳漏稅金額50%的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