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拒了....怎麼辦???
我申請境內依親移民 被拒了
原因是我男朋友在landing的時候沒有declared 我是他common law
我可以上訴還是要重新申請呢??
上訴要怎麼上訴 我的信件裡沒有提到我可以上訴(appeal)這詞
但是我真的想上訴 因為很冤枉
我男朋友當時候landing 不知道common law(2008 9月中)
在他landing之前我們已經這在一起一年多了....
是後來我上班同事跟我說我可以辦同居移民跟他一起留在這裡
我們才知道原來加拿大是認可這關係的
所以我就開始著手辦移民 2009 9月28他們收到我的申請然後一直等到今天才收到這個結果...
我遞出的東西是從我們開始住在一起到2009 9月的所有資料...(退稅 joint account 該有的全都有了...)
有誰教教我怎麼辦??!!!
他們有說原因嗎!? 真的只是因為你男友landing的時候沒有說他跟你的關係嗎?!